关于申报思明区“职工书屋”建设专项经费补助的通知
关于申报思明区“职工书屋”建设专项经费补助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推动各级工会进一步建好职工书屋,发挥职工书屋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申报“职工书屋”专项经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区级职工书屋
(一)补助对象
基层工会独立建设、独立管理的职工书屋。已申报区级职工书屋并获补助的不得再次申请。
(二)补助要求
1.场地要求:拥有相对独立,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专用场地。
2.配套设施:配备书架、桌椅,选配可上网电脑或具有向职工提供数字阅读服务功能、可接入有正式版权的数字阅读平台。
3.图书管理:由同级工会调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有规范的图书借阅及图书室管理制度。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
4.开展活动:定期创新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积极开展职工读书会建设及阅读活动。
(三)补助数量和金额
每个基层工会申请补助的职工书屋一般不超过1个;每个职工书屋补助金额不低于5000元,以图书配送方式发放到各书屋。
(四)申请程序
新建区级职工书屋由基层工会自行申报并填写相应申请表,盖章扫描后由街道总工会汇总后交至区总工会。区级职工书屋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成熟一家审核一家,审核通过后区总工会安排配备书籍,所配书籍由职工书屋所在基层工会自行管理。
二、申报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
(一)补助对象
由街道总工会,区域性、行业性、集团性工联会建设,具有阅读功能的一线职工、农民工服务站点,职工小家,项目现场休息室及双15工程建成的工会服务站点。已申报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并获补助的不得再次申请。
(二)补助要求
1.场地要求:每月至少开放25天,每天开放不少于12小时,多形式、多渠道满足广大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便捷化的阅读需求。
2.配套设施:配备书架、桌椅。
3.图书管理:由站点所辖工会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直接管理,有规范的图书借阅及图书室管理制度。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
(三)补助数量和金额
符合申报标准的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采用“应建尽建,应补尽补”原则;每个便利型阅读站点补助金额不低于10000元,以图书配送方式发放到各站点。
(四)申请程序
新建区级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由站点所辖工会申报并填写相应申请表,盖章扫描后交至区总工会。区级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成熟一家审核一家,审核通过后区总工会安排配备书籍,所配书籍接入区总工会图书管理系统,由区总工会安排人员定期回访。
附件:
1.区级职工书屋建设申请表
2.区级便利型职工阅读站点建设申请表
思明区总工会
2024年9月23日